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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京市2012年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14 浏览次数: 保护视力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文件标题 关于做好南京市2012年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的通知
文 号 宁人社〔2012〕44号
颁布日期 2012-02-14
是否有效
文件正文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计划从2012年起用5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30000名左右专家到县级以下单位、广大农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等基层一线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根据《关于印发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3号)和《关于实施2012年万名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27号)要求,我市将从2012年起全面启动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现就做好2012年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旨在充分发挥我市高层次人才作用,积极引导各类专家通过项目攻关、科技推广、技术服务、合作研究、人才培养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加强基层人才培养,带动技术、智力、管理、信息等要素流向基层,帮助我市基层企事业单位、城镇社区、农村等解决实际困难,破解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助推基层科技创新,为我市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提供科技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活动安排

  (一)项目申报。各区县要结合本区县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围绕解决基层发展关键技术难题、培养基层急需紧缺人才、转化应用前景良好的科技成果、开展社会事业公益性活动等方面,至少申报2项具有代表性的专家服务项目。

  (二)评估审核。我局将对各区县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制定2012年我市专家服务基层活动计划,统筹安排我市本年度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同时,我局将从各区县申报的项目中择优遴选2-3个项目报送人社部,申请重点项目资助。

  (三)组织实施。各区县要按照我局审核制定的专家服务基层活动计划,组织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我局根据各区县活动开展的实际需求组建相应的专家服务团,为各区县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提供智力支持。

  (四)建设专家服务基地。我局将在专家服务基层活动开展较好的区县设立专家服务基地,以基地为平台,承接专家智力资源转移,并推荐申报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人社部将给于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一定资助。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配备精干的工作人员,切实推动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的贯彻落实。

  (二)深入调研。各区县要紧密结合本区县实际,加大调研力度,突出服务基层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服务项目要能够真正解决基层的困难,让基层单位和群众切实感受到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的实惠。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区县要抓住专家服务基层的有力契机,发挥专家资源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智力支撑作用和在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切实把服务基层活动做实做细,做成品牌,做出成效。

  (四)扩大宣传。各区县要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的宣传,积极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宣传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的重要意义,鼓励更多单位参与到专家服务基层活动中来。

  四、其他事项

  各区县请于3月2日前将《南京市2012年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可从南京专家博士后网www.njzjw.gov.cn下载)及其电子版报送至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申报单位可由一家单位独立申报,也可由区县人社部门牵头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所邀请专家的数量、类型和层次尽可能明确;项目分阶段实施计划及时间安排要具体;服务内容要详尽准确、便于操作。

  联 系 人:刘晶晶

  联系电话:57711724(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东路43-2号台城大厦828室

  电子邮箱:njrsjzj@163.com

  附件: 《南京市2012年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申报书》

  二О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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